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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号:13590490
我国药品流通领域“两票制”的实施效果、风险预测及政策建议(2)
http://www.100md.com 2018年4月15日 《中国药房》 20188
     KEYWORDS Two-invoice system;Pharmaceutical distribution; Effect; Risk; Countermeasure; Suggestion

    2017年1月9日,由国务院医改办、国家卫计委等八部委联合发布《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“两票制”的实施意见(试行)》[1](以下简称国家版“两票制”)。药品流通领域的“两票制”指的是严格要求药品流通过程中仅允许开两次发票(即从药品生产企业到药品商业公司开一次、从药品商业公司到医院开一次)的制度。实行“两票制”意在通过压缩药品流通环节,达到规范药品流通秩序、降低虚高药价以及提升药品流通行业集中度等目的。在当前医改进入深水区、“三医联动”模式不断推进的背景下,药品流通领域的改革也不断深入,“两票制”的实施势在必行。国家版“两票制”文件中提出“综合医改试点省(区、市)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要率先推行‘两票制’,鼓励其他地区执行‘两票制’,争取到2018年在全国全面推开”[1]。随着实施条件的成熟,截至2017年10月16日,全国31个省(区、市)均正式发布了“两票制”文件,福建、安徽、北京、河北等16个省(区、市)开始落地执行;到2018年1月,仅有广东、河南、云南等少数几个省份尚未全面执行“两票制” 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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