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 首页 > 期刊 > 《中国药房》 > 20203
编号:13510901
基于政府角度的辽宁省零售药店布局分析(2)
http://www.100md.com 2020年2月1日 《中国药房》 20203
     2.1.2 数据来源人口数据来源于辽宁省第六次人口普查[15],沈阳市各区县人口数据来自沈阳市统计局最新的2018统计年鉴[16];面积数据来源于辽宁省各市及沈阳市各区县政府网站,部分信息来自2017年9月15日沈阳晚报[17];通过百度地图坐标拾取系统,对辽宁省各市及沈阳市各区县零售药店数量进行汇总,并根据提取坐标确定各区域内两零售药店间的最短距离。

    2.1.3 评价标准(1)辽宁省整体布局评价标准。选取人口数量、区域面积、零售药店数量3个指标,以人口数量衡量需求量,以区域面积衡量地理因素,对辽宁省14个市的相关数据进行汇总,分析相关性。同时,根据人口数量和零售药店数量确定辽宁省14个市零售药店的店均保障人数,与辽宁省平均值进行对比,分析以单店平均保障人数为指标时各市的零售药店布局情况。(2)以沈阳市为例的具体区域評价标准。世界卫生组织(WHO)规定初级卫生保健的要求是患者应在步行15min以内可获得医药救助[18]。因此,应以消费者步行15min的距离便可获得药品为衡量标准,即零售药店的最大覆盖半径为消费者15min的步行距离。但随着我国医疗水平的不断进步,布局应与发展相适应,故2018年5月28日发布的《上海市药品零售网点空间布局指引》中便以基本实现常住人口步行10min可以到达1家零售药店为标准对零售药店布局进行规划[19] ......
上一页1 2 3 4下一页

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,全文长 4734 字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