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手术同意书”不是医院的“免责书”
2007年11月21日,在北京朝阳医院京西分院发生了一起震惊全国的事件:湖南籍男子肖志军因为拒绝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,结果延误妻子的剖腹产手术,最终导致22岁的妻子和胎儿双双死亡。这起事件发生后立即在全社会引起巨大反响。无独有偶,日前,在某医院也发生了一起类似事件:老王的孙子患了急性阑尾炎,需要做手术。术前,医生和老王谈了各种术中可能发生的情况,要老王在手术同意书上签“同意手术”。老王一看上面罗列了十多种手术中可能出现的意外和危险,每种情况都有可能致人死亡,而且还多是“患者同意,一旦发生与医生、医院无关”的条款。这让老王感到非常生气和无奈,这个字签还是不签让老王犹豫不决 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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