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病证结合异病同治的中医药抗器官纤维化临床研究思路(2)
http://www.100md.com 2020年10月1日 《世界中医药》 202019
     1 基于证候的“异病同治”是中医临床实践的普遍现象,“病证结合”诊疗模式则是异病同治理论的具体体现

    “异病同治”指不同的疾病如果出现相同的病理变化,可采用相同的治疗手段。“异病同治”的核心与关键在于:不同疾病,证候病机相同,则治法相同。例如调和营卫的桂枝汤,《伤寒论》中记载其除治疗太阳中风外,还出现在54条“病患脏无他病,时发热、自汗出,而不愈者,此卫气不和也。先其时发汗则愈,宜桂枝汤”。276条“太阴病,脉浮者,可发汗,宜桂枝汤”。387条吐利后,“而身痛不休者,当消息和解其外,宜桂枝汤小和之”。可见,依据营卫不和之病機,均可使用桂枝汤调和营卫。又如,同是肝郁气滞,犯肺可致咳嗽,横克脾土可致胃痛,疏泄失职可致月经不调,治疗上均可采用疏肝理气之法。

    中医学的“病”是以中医学理论为指导,包括临床特征、疾病的发生、发展、变化、转归在内的整体过程。“证”是疾病发展过程中的某一特定状态,反映该阶段的病因、病性、病位及邪正关系。病证结合是临床诊治疾病的重要方法,在《黄帝内经》中已初具雏形,东汉张仲景则建立了以病为纲,病下系证,据证遣方的诊疗体系。历代医家不断丰富发展专病、专方、专药的内容,至宋代陈无择提出“故因脉以识病,因病以辨证,随证以施治”,进一步明确了先识疾病,因病辨证,随证施治的病证结合模式[1]。

    随着“病证结合”在实践中的发展演变 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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