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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号:11668771
医疗纠纷处理步入理性轨道的三个基本要素
http://www.100md.com 2008年8月25日 《中国实用医药》 2008年第23期
     医疗纠纷,是医疗行为中的客观存在。不论在什么制度下,不论在哪个级别的医疗机构中都会发生程度不等的医疗纠纷。医疗纠纷与医疗机构就像对孪生子如影随形。因此,如何妥善处理医疗纠纷,使其步入理性的轨道,就成为我们卫生战线上的思想工作者要深入研究和解决的问题。

    根据在卫生战线三十多年的工作经历,我个人认为,正确妥善处理医疗纠纷,应从三个基本要素着手,从根本上解决目前存在的不理性不科学的做法。

    1 政府管理的归位

    自改革开放以来,我国经济体制逐步向市场化过渡,现行的医疗行为使很多民众也认为,医院已从过去的福利性向市场化转移。这种错觉并不能证明医院性制由国有改成了私有,医院的性质并没有变化,变化的是政府的管理体制。尤其表现在:一是财政上的管理缺位或不到位。从过去的经费全包到现在只包人头经费和少数的大型设备,甚至连人头费都拨不足;二是医疗收费标准背离价值规律。一个有经验的临床医生,从上大学开始算需要有十年左右的成长期 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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