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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号:12210379
吉林省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的干预措施
http://www.100md.com 2012年3月5日 《中国实用医药》 2012年第7期
     孕产妇死亡率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、文化、妇幼保健工作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,也是实施《妇女发展纲要》的一部分。降低孕产妇死亡率一直是我国政府与社会最为关注的问题。我省在改善妇女生存质量,降低孕产妇死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,孕产妇死亡率近年基本呈平稳下降态势。现将我省近几年采取的有效干预措施介绍如下:

    1 提高认识,加强行政管理力度,落实责任

    11 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贯彻实施《母婴保健法》及有关法律法规,将维护妇女儿童身体健康做为妇幼保健工作重中之重,尤其是在降低孕产妇死亡方面,提高认识,深知其重要性及危害性,实行责任追究制,层层签订责任状,杜绝出现可避免的孕产妇死亡。为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,省卫生厅年初为各市州制定控制孕产妇死亡目标数,如果到年底孕产妇死亡超过省里制定的目标数,追究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主管领导责任。并把孕产妇死亡情况纳入妇幼保健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当中。

    12 实行助产技术严格准入制度 按照《吉林省母婴保健专项技术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》,严格机构及人员的准入,必须在取得《母婴保健技术执业许可证》和《母婴保健技术合格证书后》方可开展助产技术服务。对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专项整顿,对于不具备助产资质的医疗助产机构,随时取缔,严厉打击非法接生。全省3年组织一次对从事助产技术的专业人员进行执业资格考试 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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