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整治“震惊体”,平台负起责任
http://www.100md.com 2021年11月16日 生命时报 2021.11.16
     本报特约评论员 许朝军

    “震惊!”“速看!”“万分危急!”当你点开一篇“震惊体”网文时,也许有人正在收割利益。

    所谓的“震惊体”,说白了就是采取“震惊!”等字眼充当标题,达到抓眼球的目的,诱惑人们点击浏览相关信息并赚取流量,或者干脆用“震惊体”推文变现,引诱不明真相的人堕入谣言、交易骗局等,进而产生畸形的流量变现。如果再往深里看,一些借助疫情、重大公共事件等推出的“震惊体”,还涉嫌损及公共安全的刑事犯罪,比如一些利用疫情炒作“封城”“戒严”“全城沦陷”字眼的“标题党”,不仅诱发针对个别产品的“抢购潮”,还极易造成社会恐慌,损害公共安全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。而一些借助汛情、灾情、突发事件炮制的“标题党”,更会“震惊”公众,导致舆情不当演化,滋生公共秩序被冲击的隐患。

    其实,“震惊体”已引起各部门各行业的高度重视,因此出现了很多干预及时的“澄清体”。相关部门责令平台强化监管、及时删除和封禁不良用户,确实起到了及时拨云清雾的成效。但对“震惊体”不能单单从这些角度去应对,还应该从依法监管、依法究责的角度从严治理。

    “震惊体”的出现,背后除了炮制者的丑陋嘴脸之外,更关键的是各平台事前把关监管的不到位。如果一些热火的视频、公号平台能严格审核注册对象,从严审核发布内容,及时管理不良信息和不良用户,“震惊体”也就没有了生存空间。另外一些依靠“震惊体”炮制新闻的“改头换面搬运工”之所以层出不穷,与新闻信息发布管理机制监管不够严格有一定关系。

    因此,治理“震惊体”应该是强化信息发布平台的监管责任,给信息发布平台注射责任监管的“清醒剂”,建立信息发布责任追溯机制,从源头强化平台监管净化网络环境的责任,清除“标题党”和“震惊体”的生存土壤。其次,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“震惊体”,也应及时注射依法严管究责的“清醒剂”。对于网络信息传播乱象,公安机关要坚决对编造虚假信息、非法引流推广等网络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严厉惩治,尤其是对冲击社会秩序和公序良俗、涉嫌不法交易和流量骗局的,要多部门联合执法,从严查处,并及时以案释法,广泛宣传,引导公众树立网络不是法外之地、构建和谐网络安全环境意识。▲, http://www.100md.com